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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学习制度

发表日期:2004.10.09 19:11:40     浏览次数:793     作者:admin     [加入收藏]     [ ]
为更好地坚持和规范机关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区委要求和本局实际情况,制订党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1、学习对象:各支部全体党员同志。
2、学习时间:除上级重要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外,确定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为每月第二或第四周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变动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通知。
3、学习内容: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结合当前形势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等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党报重要论述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4、学习考勤记录:机关工作人员除出差、参加上级会议或因病外,其余一律不准请假,每次学习考勤、讨论情况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5、学习体会:每年年底各党支部党员将每年的学习情况做一次小结,并通过理论学习和深入调查研究,从理论高度写出理论文章和学习体会,每人每年至少一篇以上。

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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