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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

发表日期:2004.11.02 09:16:40     浏览次数:593     作者:admin     [加入收藏]     [ ]
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对职能相对人提供便捷的服务,我局郑重承诺:
一、热情周到地接待职责相对单位和个人的报批申请,以及来访、咨询、举报、投诉等;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城市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由设在江东区政务办理中心城管窗口受理。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运作方式。由窗口接待人员一次性告知申办应提交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按规定程序审批,承诺办理时限。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举报、投诉,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受理。对受理的事项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1、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后,在24小时之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便函给予答复;特急投诉当即落实处理。
2、对来电咨询的,能当场回复的马上回复,对不能马上答复的,认真做好记录,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答复;对较为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答复。
3、对来信咨询的,在1个工作日内转送相关受理科室,由受理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落实,用电话或书函给予答复。
4、不属于城管行政执法职能内的群众投诉,要在3个工作日内函转相关部门并告知投诉者。
5、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四、对于投诉举报本局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该办不办,能办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一经查实,将责成责任者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直至行政处分。
五、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举报、投诉电话:
区政务办理中心城管窗口受理电话:87848740
区城管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热线电话:87336630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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