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单位: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2、申报资料:单位、个人书面报告
3、办理程序:单位(个人)向窗口提交书面报告--填写审批表格--实地勘测--缴纳城市接管费用及道路修复费用--单位(个人)向窗口领取审批意见书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D
6、审批依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7、处罚依据:擅自接排水,按《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八章第57条、58条处罚。
8、《城市下水道接管许可证》请至窗口填写
- 特殊、重型车辆通行城市道路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5:45
- 因特殊情况在人行道上临时停放、行驶机动车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5:04
- 营业性洗车场所审批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6:27
- 城市道路的占用和挖掘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3:23
- 临时停车场(点)设置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