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单位: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2、申报资料:单位(个人)书面报告
3、办理程序:单位(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报告--填写审批表--实地查勘--缴纳相关费用--回复审批意见书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按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收费。
6、审批依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7、处罚依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五款、第六款处罚。
- 办理规程指南表
- 2007.06.20 09:17:19
- 因特殊情况占用城市绿化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8:42
- 特殊、重型车辆通行城市道路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5:45
- 临时停车场(点)设置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7:12
- 因特殊情况在人行道上临时停放、行驶机动车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