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单位: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2、申报资料:单位(个人)书面报告
3、办理程序:单位(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报告--填写审批表--实地查勘--缴纳相关费用--回复审批意见书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按照绿地占用费用收费标准收费
6、审批依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7、处罚依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处罚。
- 办理规程指南表
- 2007.06.20 09:17:19
- 因特殊情况在人行道上临时停放、行驶机动车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5:04
- 城市排水设施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1:42
- 营业性洗车场所审批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6:27
- 临时占用桥孔办理规程
- 2007.06.12 15:2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