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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都再次发生毁树事件 六棵大梧桐遭锯倒

发表日期:2007.11.15 16:30:48     浏览次数:245     作者:admin     [加入收藏]     [ ]

成都再次发生毁树事件 六棵大梧桐遭锯倒

 

    本月4日上午,成都长顺中街98号某商铺门前5棵行道树小叶榕被人砍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桩。违法黑手藏在何处?目前仍在调查(本报曾连续报道)。让人惊心的是,毁树事件再次上演:昨日上午,晋吉北路中央花园内传出一阵刺耳的电锯声,6棵大梧桐应声倒下,顷刻之间变成了光桩桩……

  居民很心痛 6棵梧桐遭锯倒

  昨日上午8时左右,家住中央花园的先生,被一阵刺耳的机械声惊醒。当他闻声跑下楼时,眼前一幕让他惊呆了。原来,几名工人手握电锯,正向院内的梧桐树“开刀”。电锯所到处,粗大的梧桐树纷纷栽倒在地,留下光秃秃的树桩。“谁叫你们砍的?快停手!”先生急忙制止。砍伐工人并不罢休,称自己受小区物管公司雇佣,要把院内10多棵梧桐树全部砍掉。“小区的树木归业主所有,物管凭啥想砍就砍?”先生不明白。其他居民听到先生与砍伐工人的争吵声,相继下楼阻止毁树。就在大家指责声中,6棵梧桐还是被齐刷刷地放倒在地,其余3棵同样粗壮的梧桐只剩下了树干。

  记者赶到现场时,砍伐工人已离开现场。在小区绿化带内,正躺着“缺胳膊短腿儿”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树桩在阳光下特别刺眼。据悉,被人砍掉的6棵梧桐树直径最粗的有50厘米,小的也有30厘米左右。其它3棵梧桐树只剩下离地面不到两米高的树干,上面无一枝桠。居民李大爷痛心疾首。李大爷介绍,1997年入住该小区时,梧桐树直径不过几厘米粗。10年来,李大爷一打开窗户,就能看到那片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感觉特别舒服。

  为停车砍树?联合执法队介入

  长了10年的梧桐为何被砍伐?有居民向记者透露,由于小区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难状况越来越突出。根据小区物管公司规定,对停放小区车辆按月收取50元停车费。他们怀疑物管公司为了能最大化地收取停车费,便向小区内绿化带“开刀”。

  记者从成都市园林局建设处工作人员先生处了解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砍伐小区或城区行道树木。如果因树木遭虫害,或更换树种需要砍伐,也必须向园林部门申报,待园林部门核实后,下发准许砍伐通知书后方能砍伐。

  中央花园物管公司是否向武侯园林部门审批过?武侯区园林管理科科长曹咏梅获悉明确表示,并未接到中央花园物管公司有关砍伐申请书,物管公司属非法砍伐。曹咏梅将情况立即通报给晋阳街道办城管科及城管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中午12时左右,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赶到后,立即展开现场取证。随后,执法人员通知物管负责人现场接受调查。武侯区园林局、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经查实将严惩责任人。

  后果很严重物管领取调查通知

  “砍伐各自小区的树要报批?”物管部主任罗述安有些不解。他承认曾委托工人,砍伐小区梧桐树的事。罗述安否认毁树的目的是为了扩建露天停车场。他说,由于这些梧桐树于过于粗壮,加之梧桐质地脆弱,经受不了暴风雨。物管公司为避免枝桠断裂,造成砸伤行人或车辆事件,才安排砍伐的。罗表示,砍下梧桐树后,准备种植黄桷树。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薛峰称,小区内的绿化及设施属于广大业主共同所有,对其拆除或转移,需经业主大会同意。物管擅自砍伐树木,不仅侵害了业主权益,同时还违反了园林法规。

  执法人员勘验现场后,向罗述安下发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通知书,责令他去晋阳街道办城管执法中队接受调查。曹咏梅等相关负责人表示,待情况调查后,将对这起非法砍伐事件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记者王仁刚摄影谭曦

  法规链接

  砍伐需要报批手续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凡一处砍伐、移植树木6株以上,报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园林局审批。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按“砍一株栽三株”补植树木,并按规定交纳补植保证金,成活后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擅自砍伐、移植树木应赔偿损失,并可处赔偿金额2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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