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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楼党支部开展新一轮队伍建设主题月活动大讨论

发表日期:2008.01.24 13:53:57     浏览次数:218     作者:admin     [加入收藏]     [ ]

121上午,明楼中队党支部在支部书记辛琪的主持下,召开了新一轮队伍建设主题月活动的大讨论,通过讨论,使全体队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城管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奋斗目标,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力度,为开展和谐城管奠定了基础。

一是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目标的确立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认为:现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多余劳动力及不发达地区的农民向发达城市转移,这是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必然趋势,在中国这一趋势将在很长时间内存在,为此,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目标要与这一阶段的客观实际相适应,要与当时当地的社会情况相吻合,也就是说,这一时期的目标是一个动态的目标,只要是附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附合以人为本的要求,就可以大胆的确立,并注重在“前进中改进,在执行中完善”的理念。克服急于求成,一蹶而蹴的短期行为。这一理念的提出,消除了部分队员对重复工作、突击工作、重点保障工作不理解,不热情的思想障碍;消除了一部分同志不尊重客观规律,急于求成、制定计划、方案片面化和一刀切的脱离实际的倾向;同时也消除了一部分队员因工作业绩难突出、吃苦受累不被理解而出现的消极怠工现象。总而言之,城管的工作就是这么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

二是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把握的问题。我们认为行政执法的目标是动态的,那么行政执法的力度当然也是富有弹性的,用两个“适应”概括:就是执法力度要与居民或行为相对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与当时当地的客观实际相适应,既不能轻描淡写,也不能矫枉过正;要善于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目标导向,要敢于把脉,对症下药。这两个“适应”的论断完全附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我们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坚持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逐步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大格局和长效维稳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认识的提出,可以有效地指导我们行政执法的工作实践,避免我们工作中的冒进和走弯路。

三是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践中的地位问题。思想工作是一把看不见的利刃,虽没有象具体的执法行为一样立杆见影,但它可以有效的消除或者延缓矛盾的激化。北京城管血的教训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任何事物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如果不注重思想工作任凭矛盾激化,那必将导致行为的失控。思想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具有现实的意义。通俗点说就是做好说理工作,注重说话艺术,对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有利而无害。(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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