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城市下岗人员日益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加上我们的社会生活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弱势群体只能自食其力,为了生活摆摊设点、小本经营。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又没有为他们留下足够的市场空间,即便有市场可成本又太高,从而使他们“有市不进”,于是就有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违章现象。而清理乱设摊、乱占道,维护市容市貌是城管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这就把城管人员推在了风口浪尖上。在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时,由于一些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环境大局利益的关系,加之对生存现状不满,因此,当他们因违法经营被处罚时,往往就会出现暴力抗法的现象。
那么, 如何有效遏止暴力抗法的蔓延呢?我想,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城管法规宣传,为城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让城管法规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从正面引导公众,与市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尽快完善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寻求立法保障。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是个新生事物,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城管执法局为城市管理的合法主体,才能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前效开展。只有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撑,才能谈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自身建设,内练素质、外树形象。
我们只有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苦功,才能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们的形象。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城管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四、与公安协同执法,增强执法威慑力。
对暴力抗法事件仅依据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规章,城管部门难以独立解决此类问题,因此,可借鉴部分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建立城管公安分局执法机制,或是增加城管队伍中治安办的力量。城管公安队伍是增强城管执法威慑力和预防暴力抗法事件的有效手段,城管公安协同执法,既可对违章者形成震慑,又可随时调处城管执法中的各种纠纷,避免抗法事件的发生。
五、城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一方面要讲究办案技巧,尽量化解矛盾,缓解对立情绪,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变当场取缔为当场取证,通过拍照、录像进行取证后,变被动为主动(如
(林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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