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城区内河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实现城区内河“三年大变化、五年根本性变化”的任务要求,江东区结合实际,明确目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内河联合执法工作。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把对内河建设管理影响严重、群众反映大的内河排污、已整治河道两侧违章搭建、船屋、违规养殖捕捞等列为工作重点,并对前期排查结果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归类,确定今年重点取缔违规排污点10个,违章沿河及河道占用搭建17处,填埋侵占3处,违规养殖捕捞4处,沉船、船屋25只。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确定联合执法工作在区内河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联合执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按具体工作内容划分了4个执法组,分别为内河排污执法组、集体土地违建执法组、内河禁养执法组以及内河管理执法组,并且各组还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由各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职责,对执法内容提出具体的方案或工作建议。三是明确工作制度。不仅建立了分工负责制度,还建立了信息通报和抄告制度。各单位根据分解的工作任务,由相关执法主体单位负责立案、调查、文书等程序,需要其他相关单位配合的,由区联合执法办公室组织、共同参与。同时,区内河联合执法工作办公室还定期组织召开执法联络员会议,及时交流、掌握涉河案件查处情况和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在联合执法结束后新发现的问题,根据抄告制度,由区联合执法办公室按照各单位职责,抄告至各相关单位,并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张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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