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城管局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
工 作 简 报
第五期
江东区城管局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0年7月29日
【要情通报】
江东区城管局扎实推进辖区市容环境整治
【城管动态】
南镇安街(镇安桥—文景街)人行道开始改造
书香景苑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开展
江东区城管局主动为拆迁项目提供审批便利
【要情通报】
江东区城管局扎实推进辖区市容环境整治
为以更加整洁有序的辖区市容环境秩序迎接全国文明指数测评,江东区城管局认真部署,积极行动,针对辖区实际,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开展乱设摊、乱占道整治
根据夏季无证设摊、乱占道行为现象多发生在早晚的实际,执行错时上班制,每天早上6:30上班,下午18:10下班。采取巡查与定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辖区的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及时劝阻、查处乱设摊、乱占道行为。本月共查处无证设摊900余摊次,规范跨门占道经营2600余户,教育、纠正乱晾晒350余起。同时安排专人进行晚上值班,对沧海路、兴宁路夜宵摊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取缔无证夜宵摊点,进一步规范辖区的市容环境秩序。
二、开展乱搭建专项整治
为有效遏制违章建筑逐渐增多的势头,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排查,及时掌握违建动态,认真组织重大违法建筑查处行动。鉴于近期7815工厂出租的部分三产用房企业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规模有愈演愈烈的实际情况,7月23日上午,明楼街道、城管、工商、卫生、消防、环保、文化、公安等部门派出专人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对7815工厂内部分三产出租房的违章搭建、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展开联合执法整治。经实地调查,共发现存在违章建筑四处,分别是华发美容美发用品公司、江东樱花歌舞厅、江东美人鱼俱乐部以及江东白云宾馆,已向以上四户经营户发放和张贴了关于立刻停止违章搭建行为的通告,明确告知违章搭建部分一律不核发相关营业许可证,并将对其违章经营行为进行相关处罚的处理意见。对江东美人鱼俱乐部、江东白云宾馆已于7月8日已经立案调查。目前,江东美人鱼俱乐部已处于停工状态。为大力配合宁东村开发地块项目建设需要,于7月23日组织执法力量,成功拆除了东柳宁东村地块上面积约300余平方米的违章搭建,并取缔了在此设摊的无证摊点。
三、开展渣土专项整治
针对辖区建设工地多的实际,成立了专门渣土执法队伍,并于7月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及时查处以下违法现象,即辖区内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未经核准违法清运渣土,沿江渣土中转码头、各施工场地、进行作业的渣土运输车辆出场未按规定进行清洗,车辆未安装防漏措施,以及严重超载造成的“滴、漏、撒”污染路面等。至7月2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79余人次,执法车辆71次,发出工地整改通知书6份,处理指挥中心夜间投诉1起,责令相关单位清理道路5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670余辆,其中查扣违法车辆11辆,纠正车辆装载过量现象60余次。
四、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美化、序化辖区主要道路环境,以江东北路、中山东路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为重点,对辖区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重点治理和拆除。对江东北路、中山东路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查登记,对每个户外广告的“地址、广告内容、经营单位、广告面积”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准,确定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或店名招牌44块,并按照需要整改的建议进行分类统计。在加强宣传教育,取得经营户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配合当事人的时间要求,加班加点做好这些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目前共拆除中山东路、江东北路上大型广告10个,小型广告16个;整改破旧店名招牌15处,使该两处路段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得到了有效的规范。
【城管动态】
◎南镇安街(镇安桥—文景街)人行道开始改造。南镇安街(镇安桥—文景街)人行道改造工程已7月23日正式开工。本工程的改造重点为南镇安街(镇安桥—文景街)两侧人行道,改造面积约3620平方米,人行道采用素色混凝土砖铺装,原有行道树、花坛将予以保留,沿线污水管道、窨井将一并改造。本工程工期60天,预计9月20日完工。(市政处)
◎书香景苑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为有效改善书香景苑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从7月份起,江东区城管局在书香景苑周边增派一名队员进行定点管理,并执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要求队员每日上午提前半小时到岗,下午推迟半小时离岗;同时在双休日也安排队员进行定点管理,以切实加大对书香景苑社区周边跨门占道经营、无证设摊、乱吊挂等现象的整治管理力度。7月份,共教育纠正乱吊挂68处,劝阻跨门营业87起,劝离无证摊贩27摊次,有效维护了书香景苑周边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新城中队)
◎江东区城管局主动为拆迁项目提供审批便利。为便利福明家园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车辆的通行,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江东区城管局审批窗口根据施工单位有关树木移植的申请,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对福明家园一期与通途路之间的道口进行现场查勘,并于查勘当日完成了150平方米的苗木清点工作和审批手续。此举为该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了良好保障。(园林绿化所)
报:区四套班子领导、市城管局
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文明办,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