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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人须知 |
根据《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局长信箱结合工作职责,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信访人应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姓名(名称)、E-mail、联系电话、地址等要素;应实事求是地载明信访请求、事实、理由、时间、地点、人名等,力求表达准确;信访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获得;信访人如果不愿意把信件内容公开的,要在信件内容中注明。 |
| 注:局长信箱是一架沟通市民一政府之间关系的桥梁,禁止一切对局长信箱的攻击行为,例如利用E-mail发送网络病毒等,以及一切利用局长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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